Apple在台註冊商標失敗!「加速卡」AFTERBURNER 撞名日SEGA遊戲
TVBS新聞網/2026-04-06/記者 潘千詩

蘋果公司(Apple)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Shutterstock)
「科技巨頭」蘋果公司(Apple)跨海爭商標失利!蘋果Mac Pro近年推出強大的影片加速卡,打算以「APPLE AFTERBURNER」在台登記商標。不料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定,AFTERBURNER與日本遊戲大廠SEGA註冊的空戰射擊遊戲「AFTERBURNER」商標高度近似,不給註冊。蘋果不服提起訴訟,智商法院認為,兩者確實存在混淆誤認疑慮,維持「不予註冊」之原處分。
蘋果:APPLE才是主角、客群專業不同
美商蘋果公司提告主張,商標整體包含著名商標APPLE,主要部分應為APPLE,與AFTERBURNER在外觀、讀音、寓目印象上均有顯著差異;蘋果的產品是針對「專業影像處理」的精密硬體,另一個AFTERBURNER多用於「大型遊戲機」,兩者行銷管道、客群與功能完全不同;APPLE具極高知名度、AFTERBURNER商標已停止使用多年,消費者較熟悉蘋果;申請是出於善意,且APPLE AFTERBURNER已在多國獲准並註冊。
智慧財產局主張,二者均有「AFTERBURNER」的相同組合,也都屬電腦軟硬體相關產品,性質、場所、消費族群具有高度共同與關聯處,AFTERBURNER的商標權利尚在有效期間,不論實際是否使用,均得排除他人近似商標的註冊。
法院:商標近似、易使消費者誤認
法院認為,兩者商標圖樣近似程度高,蘋果雖加了APPLE,但並未產生字義上的本質變化,消費者容易誤認兩者來自同一來源或互為系列商標,而且兩者均指定於電腦軟硬體相關商品,易使消費者誤認來源具關聯性。
法官指出,AFTERBURNER(後燃器)原意為噴射引擎裝置,與電腦商品無直接關聯,具備相當之識別性,不能因為有APPLE就忽略AFTERBURNER;雖然APPLE很著名,目前也缺乏「APPLE AFTERBURNER」在國內的具體銷售金額、市佔率等廣泛行銷之事證,難認國內消費者已能清楚區辨;商標審查具各國獨立性與個案拘束原則,他國獲准註冊,不能作為台灣必須核准的依據。
